革吉县第二轮中央生态环境保护督察反馈意见(2-3)整改措施完成情况公示表
- 索引号:xhbj/2023-00009
- 发文字号:
- 发文机构:
- 名 称:革吉县第二轮中央生态环境保护督察反馈意见(2-3)整改措施完成情况公示表
- 公文时效:
- 发布日期:2023-04-21
革吉县第二轮中央生态环境保护督察
反馈意见(2-3)整改措施完成情况公示表
反馈问题 |
发展与保护协同推进不力 |
核查情况 |
情况属实,现已完成整改 |
整改目标 |
完整准确全面贯彻新发展理念,坚持生态保护第一,协同推动经济社会高质量发展和生态环境高水平保护。 |
整改措施 |
以实施《革吉县国民经济和社会发展第十四个五年规划和2035年远景目标纲要》为契机,大力发展特色优势产业,坚持“低碳环保、低能高效”,严把项目审核关,避免引进高耗能、高污染项目。加快能源基础设施建设、健全旅游文化事业,积极发展高原生物、绿色工业、现代服务业等产业,推广节能低碳新型产业模式,淘汰落后产能,促进传统产业转型升级。 |
牵头部门 (责任单位) |
革吉县发展和改革委员会 |
责任人 |
郭海林 |
联系电话 |
18908977839 |
整改主要工作 及成效 |
一是我县发改委严格按照项目审批关,严禁“三高”企业及项目入驻我县,持续执行环境影响评价“三同时”制度。二是我县发改委牵头组织为倡导生态文明、绿色低碳发展理念和普及相关知识的宣传,营造崇尚节约、合理消费与低碳环保的社会风尚。第一季度组织开展以“绿色低碳、节能先行”为主题的宣传活动1次。三是我县大力推广清洁能源及节能技术,全力推进革吉县屋顶式光伏能源项目,项目拟总投资893.4万元,已明确投资主体,计划2023年实施。 |