革吉县2018年第四节度环境监测结果

  • 索引号:xhbj/2019-00001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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  • 名 称:革吉县2018年第四节度环境监测结果
  • 公文时效:
  • 发布日期:2019-01-14


县饮用水源地:自来水厂水源地、中学北侧水源地地下水质量均达到《地下水质量标准》(GB/T14848-2017)Ⅲ类标准。(每季度监测一次)

县城空气质量达到《环境空气质量标准》(GB3095-2012)二级标准。(每季度监测一次)

10、11、12月份县地表水(国控监测断面)质量均达到《地表水环境质量标准》(GB3838-2002)Ⅲ类标准以上。(每月监测一次)

我县农村环境质量试点监测(夏玛村(文布当桑乡)、芒拉村、加吾村、江玛村、赛利普村)中,环境空气质量均达到《环境空气质量标准》(GB3095-2012)一级标准;地下水质量均达到《地下水质量标准》(GB/T14848-2017)Ⅲ类标准。(每季度监测一次)