革吉县第二轮中央生态环境保护督察反馈意见(1-5)整改措施完成情况公示表

  • 索引号:xhbj/2023-00006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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  • 名 称:革吉县第二轮中央生态环境保护督察反馈意见(1-5)整改措施完成情况公示表
  • 公文时效:
  • 发布日期:2023-04-21

 

革吉县第二轮中央生态环境保护督察

反馈意见(1-5)整改措施完成情况公示表

 

 

反馈问题

对保护好青藏高原生态重要性认识不够深刻

核查情况

已完成整改并长期坚持

整改目标

县乡两级党委、政府和各部门干部领导学习贯彻习近平生态文明思想更加自觉,对保护好青藏高原生态重要性认识更加深刻,落实生态环境保护“党政同责、一岗双责”更加主动。

整改措施

加大对全县范围内排污单位的监督力度,依规依法开展精准监督,严格按照《革吉县贯彻落实〈西藏自治区党政领导干部生态环境损害责任追究实施细则〉分类、定责方案》要求,落实每季度至少一次督查,确保形成各司其职、各负其责的生态环保工作新局面。

牵头部门

(责任单位)

中共革吉县委组织部(部办)

责任人

李庆玲

联系电话

15897160149

整改主要工作

及成效

一是革吉县纪委监委立足“再监督”职能定位,严格按照整改工作任务目标,将《革吉县贯彻落实<西藏自治区党政领导干部生态环境损害责任追究实施细则>分类、定则方案》要求贯穿到生态环保监督工作中,推动形成各司其职、各负其责的工作新局面。县纪委监委将生态环境保护责任落实工作与日常工作同部署、同落实,带头对革吉县生态环境保护成效进行监督检查,并及时督促相关单位完成整改工作。二是阿里地区生态环境革吉分局对全县范围内排污单位的进行执法检查,确保县域排污企业落实环保工作,做到依法排污,保护革吉生态环境。