革吉县第二轮中央生态环境保护督察反馈意见(12-1)整改措施完成情况公示表

  • 索引号:xhbj/2023-00015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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  • 名 称:革吉县第二轮中央生态环境保护督察反馈意见(12-1)整改措施完成情况公示表
  • 公文时效:
  • 发布日期:2023-04-21

革吉县第二轮中央生态环境保护督察

反馈意见(12-1)整改措施完成情况公示表

 

 

 

反馈问题

自治区基本草原划定工作严重滞后。

核查情况

根据整改措施内容,进行资料查验和现场情况达到整改要求。

整改目标

完成全县基本草原划定工作。

整改措施

依据《中华人民共和国草原法》,西藏自治区第三次全国国土调查成果为基础,衔接国土空间规划,进一步调整优化全县基本草原划定范围和面积,对接自治区林业和草原局及时完成论证,认真执行《西藏自治区基本草原划定工作方案》。

牵头部门

(责任单位)

革吉县自然资源局

责任人

尼珍

联系电话

13638970221

整改主要工作

及成效

根据《西藏自治区林业和草原局关于推进<西藏自治区基本草原划定>工作的通知》和《西藏自治区林业和草原局关于印发<西藏自治区基本草原划定工作方案>的通知》(藏林发〔2021〕88号)要求和安排,县自然资源局局协同技术支撑单位国家林业和草原局中南调查规划院组织开展了我县基本草原划定工作, 对我县基本划定成果进行仔细查验和审核,并于2022年8月2日组织各乡镇人民政府和县直相关单位对成果进行了征求意见,提出的意见建议已全部采纳,县自然资源局局将革吉县基本草原划定成果与2022年10月8日至10月14日在革吉县政府门户网站进行公示,同时取得了县人民政府同意批复,将相关资料与2022年10月24日上报地区林业和草原局。