革吉县第二轮中央生态环境保护督察反馈意见(7-2)整改措施完成情况公示表
- 索引号:xhbj/2023-00014
- 发文字号:
- 发文机构:
- 名 称:革吉县第二轮中央生态环境保护督察反馈意见(7-2)整改措施完成情况公示表
- 公文时效:
- 发布日期:2023-04-21
革吉县第二轮中央生态环境保护督察
反馈意见(7-2)整改措施完成情况公示表
反馈问题 |
林芝市生态环境保护考核流于形式 |
核查情况 |
已完成整改并长期坚持 |
整改目标 |
建立健全科学完善的生态环境保护目标责任制,严肃开展考核,发挥应有的警示作用。 |
整改措施 |
强化生态文明建设考核评价,进一步强化大气、水、土壤、生态保护等目标考核评价,严格落实《阿里地区环境保护考核办法》《阿里地区生态文明建设目标评价考核方案》,对发生重大环境事故、考核不合格的乡镇实行“一票否决”。对于考核结果较好的乡镇给予资金奖励。 |
牵头部门 (责任单位) |
革吉县环保整改办 |
责任人 |
王俊华 |
联系电话 |
17708973699 |
整改主要工作 及成效 |
革吉县严格落实《阿里地区环境保护考核办法》《阿里地区生态文明建设目标评价考核方案》,于2022年考核中将各乡镇、各单位生态环境保护工作作为一项重要内容进行了考核,并按照考核成绩进行了表彰。
|