革吉县第二轮中央生态环境保护督察反馈意见(7-2)整改措施完成情况公示表

  • 索引号:xhbj/2023-00014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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  • 名 称:革吉县第二轮中央生态环境保护督察反馈意见(7-2)整改措施完成情况公示表
  • 公文时效:
  • 发布日期:2023-04-21

革吉县第二轮中央生态环境保护督察

反馈意见(7-2)整改措施完成情况公示表

 

 

 

反馈问题

林芝市生态环境保护考核流于形式

核查情况

已完成整改并长期坚持

整改目标

建立健全科学完善的生态环境保护目标责任制,严肃开展考核,发挥应有的警示作用。

整改措施

强化生态文明建设考核评价,进一步强化大气、水、土壤、生态保护等目标考核评价,严格落实《阿里地区环境保护考核办法》《阿里地区生态文明建设目标评价考核方案》,对发生重大环境事故、考核不合格的乡镇实行“一票否决”。对于考核结果较好的乡镇给予资金奖励。

牵头部门

(责任单位)

革吉县环保整改办

责任人

王俊华

联系电话

17708973699

整改主要工作

及成效

革吉县严格落实《阿里地区环境保护考核办法》《阿里地区生态文明建设目标评价考核方案》,于2022年考核中将各乡镇、各单位生态环境保护工作作为一项重要内容进行了考核,并按照考核成绩进行了表彰。