革吉县第二轮中央生态环境保护督察反馈意见(1-4)整改措施完成情况公示表
- 索引号:xhbj/2023-00005
- 发文字号:
- 发文机构:
- 名 称:革吉县第二轮中央生态环境保护督察反馈意见(1-4)整改措施完成情况公示表
- 公文时效:
- 发布日期:2023-04-21
革吉县第二轮中央生态环境保护督察
反馈意见(1-4)整改措施完成情况公示表
反馈问题 |
对保护好青藏高原生态重要性认识不够深刻 |
核查情况 |
已完成整改并长期坚持 |
整改目标 |
县乡两级党委、政府和各部门干部领导学习贯彻习近平生态文明思想更加自觉,对保护好青藏高原生态重要性认识更加深刻,落实生态环境保护“党政同责、一岗双责”更加主动。 |
整改措施 |
一是把生态环境保护工作成效纳入领导班子和领导干部考核内容,研究制定《2023年度县直单位综合考核指标体系》《2023年度县级综合考核指标体系》,科学设置生态环境保护工作成效考核指标体系,督促县直各单位、各乡镇落实生态环境保护责任。二是将落实《阿里地区生态保护责任清单》贯彻情况纳入到监督检查工作中,不断强化“党政同责”“一岗双责”。三是贯彻落实《关于进一步激励广大干部新时代担当新作为的实施意见》《阿里地区关于激励广大干部新时代新担当新作为建立容错机制的办法(试行)》等制度规定,加强对生态环境领域容错纠错力度,进一步加强对生态环境领域政治强、能力好、成效显的干部提拔使用力度。 |
牵头部门 (责任单位) |
中共革吉县委组织部(公务员局) |
责任人 |
李庆玲 |
联系电话 |
15897160149 |
整改主要工作 及成效 |
一是全面加强干部平时考核工作组指导,坚持把干部履行生态环境保护责任纳入平时考核内容,注重生态环境部门对平时考核的意见建议。二是研究制定《2023年县直单位综合考核指标体系》《2023年度县级综合考核指标体系》,把生态环境保护工作成效纳入领导班子和领导干部考核内容。三是严格落实干部平时考核制度,坚持公平公正公开的原则,采取本单位民主测评、相关单位反馈意见和公务员平时考核领导小组研究的方式开展考核工作,考核等次征求了阿里地区生态环境局革吉分局的意见建议。截至目前,2023年第一季度公务员平时考核工作已完成,阿里地区生态环境局革吉分局对考核等次无意见。四是县公务员局认真履行公务员考核工作职责,坚持把生态环境保护工作成效纳入领导班子和领导干部考核内容,结合革吉干部考核实际需要,研究制定《2023年度县直单位综合考核评分细则》《2023年度四乡一镇综合考核评分细则》,以创建国家生态文明高地为依托,切实把生态环境建设履职尽责情况纳入评分要点,量化考核评分指标体系,确保考准考实领导班子和领导干部履行生态环境保护指标体系,目前已经形成初稿,待审核通过后印发并执行。五是牢固树立重实干显实绩的选人用人导向,坚持有才才有位、有为才有位的原则,前移选人用人关口,注重选拔任用长期扎根生态环境建设一线的优秀干部,旗帜鲜明的树立正确的选人用人导向,激励广大干部担当作为,焕发干事创业热情。六是全面贯彻落实《关于进一步激励广大干部新时代新担当新作为的实施意见》《阿里地区关于激励广大干部新时代新担当新作为建立容错纠错的办法(试行)》,加强对生态环境领域的容错纠错力度,进一步加强对生态环境领域政治强、能力好、成效显著的干部提拔使用力度。七是全面加大干部综合分析研判和干部队伍建设调研力度,通过查看资料、会议测评、个别谈话、实地调研等方式,深入了解掌握各级领导班子和领导干部生态环境建设履职尽责情况,并将分析研判和调研结果作为干部能上能下、评先评优的重要参考依据。八是深入贯彻落实《关于进一步激励广大干部新时代新担当新作为的实施意见》《阿里地区关于激励广大干部新时代新担当新作为建立容错纠错的办法(试行)》,旗帜鲜明地支持改革者、鼓励实干者、宽容失误者、追究诬告者、严惩腐败者,切实做到为敢于担当的干部担当,为敢于负责的干部负责,充分调动干部干事创业的积极性、主动性和创造性。 |