革吉县第二轮中央生态环境保护督察反馈意见(2-4)整改措施完成情况公示表
- 索引号:xhbj/2023-00010
- 发文字号:
- 发文机构:
- 名 称:革吉县第二轮中央生态环境保护督察反馈意见(2-4)整改措施完成情况公示表
- 公文时效:
- 发布日期:2023-04-21
革吉县第二轮中央生态环境保护督察
反馈意见(2-4)整改措施完成情况公示表
反馈问题 |
发展与保护协同推进不力 |
核查情况 |
情况属实,现已完成整改 |
整改目标 |
完整准确全面贯彻新发展理念,坚持生态保护第一,协同推动经济社会高质量发展和生态环境高水平保护。 |
整改措施 |
待《阿里地区碳达峰行动实施方案》出台后,我县制定相关实施意见,推动落实“碳达峰、碳中和”重大决策部署,紧扣高质量发展和构建发展新格局要求,全面贯彻生态保护优先的理念,推进新旧能源有序替代,大力推进煤炭消费转型升级,积极推动节能环保产业、清洁生产产业发展。 |
牵头部门 (责任单位) |
革吉县发展和改革委员会 |
责任人 |
郭海林 |
联系电话 |
18908977839 |
整改主要工作 及成效 |
一是经咨询上级部门,待自治区碳达峰行动实施方案正式下发后做好贯彻落实;二是推广清洁能源及节能技术,全力推进革吉县屋顶式光伏能源项目,目前正在同投资方对接项目协议内容,计划近期签订协议,年内开工建成;三是探索引进绿色低碳招商项目。按照中国三峡新能源(集团)有限公司《关于中国三峡新能源(集团)股份有限公司西藏分公司投资建设格革吉县新能源项目请示》文件,探索测风塔设立工作,为投资建设风能项目打好基础。四是积极对接高海拔供暖项目。通过“光伏+固体蓄热”方式投资、建设、运营革吉县供暖项目。五是大力推进新旧能源有序替代,阿里地区生态环境局革吉分局积极与上级部门沟通,对我县文布当桑乡、盐湖乡、雄巴乡争取清洁能源取暖项目,该项目目前资金已到位,正在招投标阶段,待招标完成后实施。 |