革吉县关于进一步规范、清理和优化农牧民科技特派员队伍的通知
- 索引号:gjxlmj/2018-00004
- 发文字号:革科字﹝2018﹞1号
- 发文机构:革吉县农业农村和科技水利局
- 名 称:革吉县关于进一步规范、清理和优化农牧民科技特派员队伍的通知
- 公文时效:
- 发布日期:2018-12-31
革科字﹝2018﹞1号
革吉县关于进一步规范、清理和优化农牧民科技特派员队伍的通知
四乡一(镇)人民政府:
为进一步加强农牧民科技特派员管理,鼓励科技素质较高的人才到农牧区开展科技创业和科技服务,加快科技成果转化,促进经济结构调整,增加农牧民收入,夯实基层科技服务体系中的作用,更好地发挥科技特派员作用同时防止出现吃“大锅饭”的现象,自治区科技厅、自治区组织部、教育厅、财政厅、人社厅、农牧厅等单位联合出台并自治区人民政府领导批示同意下发了《西藏自治区科技特派员工作管理办法(藏科发[2017]168号)文件要求,现将选聘科技特派员相关事项通知如下。
一、规范、清理和优化原则
按照《西藏自治区农牧民科技特派员工作管理办法》、《阿里地区农牧民科技特派员工作管理办法的实施细则(试行)》结合我县实际,为进一步加强农牧民科技特派员工作的管理,维护广大农牧民科技特派员的合法权益,我局研究决定,提出了以下相应的解聘原则。
1、群众评价不好的、发挥致富带头能力不强、科技服务能力差的、服务质量不高的、服务对象不满意的、未及时完成任务的、年度考核不合格的,并按照《西藏自治区科技特派员工作管理办法》中的相关规定进行解聘并重新选符合条件的科技特派员。
2、按照新的《西藏自治区农牧民科技特派员工作管理办法》、《阿里地区农牧民科技特派员工作管理办法的实施细则(试行)》相关文件精神,科技特派员年龄限制为55岁以下,55岁以上的农牧民科技特派员取消科技特派员资格并不再发放补助经费(如已选聘为科技特派员,并且连续两年考核评为合格以上的,选聘年龄可放宽到60岁、解聘后该村达不到自治区提出的每个行政村2名科技特派员)的目标要求,名额必须保留在本村,重新在该村里选聘推荐符合选聘条件的人选。
二、规范、清理和优化指标
我县共有40名农牧民科技特派员,按20个行政村(居委会),每个行政村2名科技特派员的标准,对选聘的农牧民科技特派员,聘用期间每年给予一次性生活补贴6000元。
三、相关要求
请各乡(镇)接到此通知后,根据通知要求,确定专人负责此项工作,责任落实到人,明确职责和任务,同时自治区确定的每个行政村(居委会)必须覆盖2名农牧民科技特派员的要求,一个村超过2名科技特派员的将超出部分名额取消并不再发放补助经费,如某些村没有达到2名科技特派员的目标要求,按每个行政村(居委会)2名的标准再行选聘。务必在2018年3月25日之前将所清理掉的和新聘任的农牧民科技特派员名单(按照附件1、2)上报县科技局。上报的纸质文件必须由各乡(镇)领导签字,加盖公章后方可生效,同时报电子文档。
1、各乡(镇)在规范、清理和优化工作中。必须坚持择优选拔、择优录用、把那些想干事、会干事、能干事、干成事的优秀群众吸纳入农牧民科技特派员队伍之中。
2、各乡(镇)新聘任的农牧民科技特派员必须是年龄在55岁以下的人员,同时需要提供每名新聘任的农牧民科技特派员的身份证复印件,如资料不齐全县科技局将不予受理。
3、各乡(镇)上报的数据必须实事求是,决不允许搞瞒报、假报和漏报,决不允许拉关系、搞人情和打击报复。同时各乡(镇)务必认真做好清退人员的思想教育和说服工作。如出现任何问题后果自负,并追究相关人员责任。
特此通知
附件:1、解聘农牧民科技特派员基本信息表
2、新选聘农牧民科技特派员基本信息表
革吉县科学技术局
2018年3月16日
(联系人:白玛卓嘎 联系电话:13638971270)