革吉县2021年统筹整合财政涉农资金使用方案的公示
- 索引号:gjfpb/2021-00011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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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 名 称:革吉县2021年统筹整合财政涉农资金使用方案的公示
- 公文时效:
- 发布日期:2021-08-26
革吉县2021年统筹整合财政涉农资金使用方案的公示
根据《中华人民共和国乡村振兴促进法》《财政部 国家乡村振兴局 国家发展改革委 国家民委 农业农村部 国家林业和草原局关于印发〈中央财政衔接推进乡村振兴补助资金管理办法〉的通知》(财农〔2021〕19号)和《西藏自治区财政厅 乡村振兴局 发展和改革委员会 民族事务委员会 农业农村厅 林业和草原局关于印发〈西藏自治区财政衔接推进乡村振兴补助资金管理办法〉的通知》(藏财农〔2021〕19号)等文件精神,强化资金整合,巩固拓展脱贫攻坚成果同乡村振兴有效衔接。结合我县实际制定《革吉县2021年统筹整合财政涉农资金使用方案》,现对革吉县2021年统筹整合财政涉农资金使用方案公示如下;
一、2021年计划统筹整合资金
2021年,全县统筹整合财政涉农资金13073.5963万元,其中,统筹整合中央财政资金10407.2634万元,占79.6%;统筹整合自治区本级乡村振兴补助资金1325.9629万元,占10.1%;统筹整合地区本级财政资金583.57万元,占4.5%;统筹整合县本级财政资金756.8万元,占5.8%。
二、2021年统筹整合资金投入方向
2021年,共统筹整合财政涉农资金13073.5963万元,其中,用于产业类项目9个,投入统筹整合财政涉农资金6403.38万元,占49%;小型基础设施及生产扶持类项目8个,投入统筹整合财政涉农资金4438.17万元,占33.9%;落实生态补偿脱贫岗位4264个,投入统筹整合财政涉农资金1553.95万元,占11.9%;其他类项目、扶贫贷款贴息项目10个,投入统筹整合财政涉农资金678.0963万元,占5.2%。
现向社会各界予以公示,公示期为2021年8月25日至2021年8月31日,请监督。
监督电话:革吉县乡村振兴局(0897)2632569
革吉县财政局(0897)2828615
革吉县乡村振兴局
革吉县财政局
2020年8月25日