革吉县2021年中央、自治区财政衔接推进乡村振兴补助资金分配使用的公示
- 索引号:gjfpb/2021-00008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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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 名 称:革吉县2021年中央、自治区财政衔接推进乡村振兴补助资金分配使用的公示
- 公文时效:
- 发布日期:2021-08-24
革吉县2021年中央、自治区财政衔接推进乡村振兴补助资金分配使用的公示
根据阿里地区财政局《关于下达2021年中央、自治区衔接推进乡村振兴补助资金指标》的通知(阿财农指﹝2021﹞29号)文件精神,2021年下达我县中央、自治区衔接推进乡村振兴补助资金5587.7万元用于巩固拓展脱贫攻坚成果同乡村振兴有效衔接。结合革吉县2021年度任务,革吉县脱贫攻坚指挥部对2021年中央、自治区衔接推进乡村振兴补助资金5587.7万元提出如下分配计划进行公示如下。
阿里地区财政局下达2021年中央、自治区衔接推进乡村振兴补助资金5587.7万元中计划3000万元用于革吉县亚热乡却藏村旅游民俗建设项目;60万元计划用于革吉县亚热乡却藏村藏式餐馆茶馆扶持项目;1290万元计划用于革吉县盐湖乡羌麦村合作社特色优势产业供销市场建设项目;790万元计划用于革吉县盐湖乡羌麦村乡村振兴示范村第一期建设项目;41.78万元计划用于革吉县亚热乡塞利普村竹地藏布桥梁建设项目;326.111万元计划用于革吉县盐湖乡旅游综合体功能提升完善建设项目;79.809万元计划用于革吉县盐湖乡羌堆村涵洞建设项目。
现向社会各界予以公示,公示期为2021年8月24日至2021年8月31日,请监督。
监督电话:革吉县乡村振兴局(0897)2632569
革吉县财政局(0897)2828615
革吉县财政局
革吉县乡村振兴局
2020年8月23日