革吉县2022年脱贫县统筹整合财政衔接资金使用补充方案的公示
- 索引号:gjfpb/2022-00007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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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 名 称:革吉县2022年脱贫县统筹整合财政衔接资金使用补充方案的公示
- 公文时效:
- 发布日期:2022-07-23
革吉县2022年脱贫县统筹整合财政衔接资金使用补充方案的公示
根据《阿里地区财政衔接推>进乡村振兴补助资金管路实施细则》《西藏自治区财政厅<关于做好2022年脱贫县财政涉农资金统筹整合试点工作及预算管理>的通知》(藏财农〔2022〕11)文件为依据,为做好2022年度衔接推进乡村振兴补助资金和项目绩效管理工作,提高衔接推进乡村振兴补助资金使用精准度,突出衔接推进乡村振兴补助资金使用效率,确保2022年度衔接推进乡村振兴补助资金执行进度和项目开工率达到预期目标。结合我县实际制定《革吉县2022年脱贫县统筹整合财政衔接资金使用补充方案的公示》,现对革吉县2022年脱贫县统筹整合财政衔接资金使用补充方案的公示如下;
一、补充资金规模及渠道
结合年度项目建设实际,在《革吉县2022年脱贫县统筹整合财政衔接资金使用方案》基础上新增中央财政衔接推进乡村振兴补助资金—巩固拓展脱贫攻坚成果和乡村振兴任务—绩效奖励资金800万元。新增资金800万元中19万元计划用于盐湖乡羌堆村牧业生产提质增效建设项目;194万元计划用于盐湖乡羌麦村牧业生产提质增效建设项目;291万元计划用于革吉镇公前村经济合作组织巩固提升建设项目;97.6137万元计划用于文布当桑乡、盐湖乡线路改造建设项目;1.76万元计划用于偿还2021年到户短期贷款贴息(一年以下含一年);66.95万元计划用于偿还2021年到户中期贷款贴息(1-5年);7.6万元计划用于偿还2021年项目中期贷款贴息(1-5年);122.0763万元计划用于偿还2022年地方政府一般债券利息。
二、补充资金口径调整内容
根据中央衔接推进乡村振兴补助资金执行进度年底达到100%的目标,在《革吉县2022年脱贫县统筹整合财政衔接资金使用方案》基础上县本级衔接推进乡村振兴补助资金176.1万元、2022年中央财政衔接推进乡村振兴补助资金—少数民族发展任务资金915.85万元重新进行调整。
一是县本级衔接推进乡村振兴补助资金176.1万元重新调整使用到5个项目。2022年度县本级衔接推进乡村振兴补助资金176.1万元中157.1万元计划用于盐湖乡羌堆村牧业生产提质增效建设项目;6万元计划用于盐湖乡羌麦村牧业生产提质增效建设项目;9万元计划用于革吉镇公前村经济合作组织巩固提升建设项目;4万元计划用于文布当桑乡、盐湖乡线路改造建设项目。
二是2022年中央财政衔接推进乡村振兴补助资金—少数民族发展任务资金915.85万元中436.5万元调整到革吉县森布村三组谢东“幸福林卡”建设项目;252.2万元调整到革吉县易地搬迁福康小区后续扶持项目。2022年中央财政衔接推进乡村振兴补助资金—巩固拓展脱贫攻坚成果同乡村振兴任务资金10000万元中582万元调整到塞利普村夏果至塔郭超偶桥梁建设项目;106.7万元调整到革吉镇森布村涵洞建设项目。
现向社会各界予以公示,公示期为2022年7月23日至2022年7月30日,请监督。
监督电话:革吉县乡村振兴局(0897)2632569
革吉县乡村振兴局
2022年7月23日