革吉县乡村振兴局关于2022年中央财政县级基本财力保障机制奖补资金(三区三州)资金分配使用的公示
- 索引号:gjfpb/2022-00003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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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 名 称:革吉县乡村振兴局关于2022年中央财政县级基本财力保障机制奖补资金(三区三州)资金分配使用的公示
- 公文时效:
- 发布日期:2022-02-12
革吉县乡村振兴局关于2022年中央财政县级基本财力保障机制奖补资金(三区三州)资金分配使用的公示
根据《中央财政衔接推进乡村振兴补助资金管理办法》《西藏自治区财政衔接推进乡村振兴补助资金管理办法》(藏财农〔2021〕19号)《西藏自治区财政厅等十五家单位关于印发<西藏自治区关于继续支持脱贫县统筹整合使用财政涉农资金的实施细则>的通知》(藏财农〔2021〕44号)《阿里地区财政衔接推进乡村振兴补助资金管理实施细则》文件精神,2022年县级基本财力保障机制奖补资金(三区三州)预算资金500万元支持用于巩固拓展脱贫攻坚成果同衔接推进乡村振兴任务,结合我县2022年度巩固拓展脱贫攻坚成果同衔接推进乡村振兴各项工作任务,拟定了革吉县乡村振兴局2022年县级基本财力保障机制奖补资金(三区三州)预算资金使用分配方案,分配方案于2022年1月30日,县委农村工作领导小组(实施乡村振兴战略领导小组)第1次会议研究审议通过,现公示如下。
一、资金到位情况
根据阿里地区财政局《关于提前下达2022年县级基本财力保障机制奖补资金(三区三州)预算》的通知(阿财农指﹝2021﹞83号)文件精神,2022年县级基本财力保障机制奖补资金(三区三州)预算资金共到位500万元,全部为原深度贫困县巩固拓展脱贫攻坚成果同乡村振兴有效衔接需求资金。
二、资金分配计划
2022年县级基本财力保障机制奖补资金(三区三州)预算资金500万元中195.567万元计划用于革吉县苗圃种植试点建设项目;304.433万元计划用于盐湖乡房屋改造工程。
现向社会各界予以公示,公示期为2022年2月12日至2021年2月18日,请监督。
监督电话:革吉县乡村振兴局(0897)2632569
革吉县乡村振兴局
2022年2月12日