革吉县农业农村和科技水利局关于征集乡村振兴资金使用监管专项整治问题线索公告

  • 索引号:zf/2025-00080
  • 发文字号:
  • 发文机构:革吉县人民政府
  • 名 称:革吉县农业农村和科技水利局关于征集乡村振兴资金使用监管专项整治问题线索公告
  • 公文时效:
  • 发布日期:2025-05-14

革吉县农业农村和科技水利局关于征集

乡村振兴资金使用监管专项整治问题

线索公告


为进一步规范和切实解决群众身边不正之风和腐败问题,按照农业农村部和自治区农业农村厅关于乡村振兴资金使用监管整治专班通知要求,在开展乡村振兴资金使用监管突出问题专项整治工作过程中如有线索广大人民群众和社会各界人士监督举报,现公告如下。

一、问题举报主要内容

监督推动纠治违反三重一大议事规则,擅自决定项目立项、审批和资金分配,未按规定公开公示;超范围、超额度列支工作经费,违规支付中介费、在项目申报中引导接受中介机构服务或以中介机构名义向政府相关部门直接代理申报资金项目;履行资金使用监管责任不力,拨付不及时不到位甚至挤占挪用;竣工验收不规范,监督检查走过场,项目建成后运营管护不到位,导致项目闲置,套取项目资金,违规干预插手项目招投标及建设、验收,谋取不正当利益;脱离实际盲目上项目,弄虚作假、多头申报、重复申报,搞政绩工程形象工程等问题。

二、举报方式

广大人民群众和社会各界人士发现的乡村振兴资金使用监管突出问题进行投诉举报。投诉举报应提供明确的被投诉举报对象、具体事实及相关证据材料。我们将对投诉举报人的信息严格保密,依法保护投诉举报人的合法权益。

1.西藏自治区农业农村厅

监督举报电话:0891-6345196

举报受理时间:上午9:30-13:00

下午15:30-18:00

2.阿里地区农业农村

监督举报电话:0897-2632188

举报受理时间:上午10:00-13:00

下午16:00-18:30

3.革吉县农业农村和科技水利局

监督举报电话:0897-2821408

举报受理时间:上午10:00-13:00

下午16:00-18:30

三、监督举报须知

举报人应当遵守国家法律法规,反映问题要客观真实,所提供的材料内容的真实性负责。举报人应留下姓名及联系方式,便于进一步沟通联系及反馈处理结果。对于实名举报事项,我们承诺将严格遵守工作纪律,对举报人信息绝对保密。



革吉县农业农村和科技水利局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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