第二轮西藏自治区生态环境保护督查报告反馈意见(16-01)整改措施完成情况
- 索引号:gjzrzy/2025-00001
- 发文字号:
- 发文机构:革吉县自然资源和林业草原局
- 名 称:第二轮西藏自治区生态环境保护督查报告反馈意见(16-01)整改措施完成情况
- 公文时效:
- 发布日期:2025-12-23
第二轮西藏自治区生态环境保护督察报告反馈意见(16-01)整改措施完成情况公示表
制表单位:(盖章)革吉县自然资源和林业草原局 制表时间:2025年12月17日
反馈问题 | 矿山资源开发建设过程中生态环保措施落实不到位。一些重要矿山在资源开发过程中还存在配套设施不健全、环境保护措施不落实、生态恢复不及时等问题。革吉县捌仟错盐湖项目建设过程中,未落实环评报告中明确的环境保护措施,储卤池未按要求进行混凝土防渗处理,厂区未设置隔油池、沉淀池,水土保持措施落实不到位,未开展表土剥离并规范养护。 |
核查情况 | 针对反馈问题,经资料查验和实地核查,情况属实。 |
整改目标 | 督促企业按时完成生态环境问题整改,全面规范矿产资源开发建设行为。 |
整改措施 | 严格落实《阿里地区矿区日常监管巡护制度》,对已取得采矿许可证矿山企业和矿产勘查作业单位持续加大日常监管力度,严厉打击非法偷、盗采矿产资源行为,同时加强宣传,形成有力震慑。 |
牵头单位 (责任单位) | 牵头单位:革吉县自然资源和林业草原局 |
责任人 | 尼珍 革吉县自然资源和林业草原局党组书记 |
联系电话 | 0897-2632460 |
整改主要工作及成效 | (一)开展矿山生态修复治理“回头看”及企业核查工作。2024年12月5日至12日,对露天矿山、历史遗留废弃矿山的生态修复治理情况开展“回头看”,针对整改任务,核查采矿企业,督促抓好整改落实。 (二)强化日常监管巡护与宣传引导。严格落实矿山日常监管及巡护职责,向管护人员宣传讲解非法盗采矿产资源的危害性及保护矿产资源的重要性,要求凝聚工作合力,严厉打击非法偷采、盗采矿产资源行为。 (三)推进重点点位实地监督检查。2025年3月7日,深入扎仓茶卡盐湖,部署推进整改工作;4月19日,组织人员赴砂石矿开展监督检查,督促相关企业对发现的问题立行立改。 (四)开展调研督导与问题整改推进。5月15日,组织人员赴捌千错盐湖矿开展日常监督检查,对排查发现的问题及时反馈并督促整改到位。 (五)开展联合执法与综合督查。组织人员赴捌千错矿区,检查自治区第三生态环境保护督查反馈问题整改进展情况推动各项整改措施落地见效。 |