第二轮西藏自治区生态环境保护督察报告反馈意见(序号4-1)

  • 索引号:rd/2025-00000
  • 发文字号:
  • 发文机构:革吉县人大
  • 名 称:第二轮西藏自治区生态环境保护督察报告反馈意见(序号4-1)
  • 公文时效:
  • 发布日期:2025-12-23

二轮西藏自治区生态环境保护督察报告反馈意见(整改措施序号4-1)

整改措施验收意见

牵头单位(盖章):革吉县人民政府              时间:2025年12月23日

反馈问题

地委、行署贯彻落实《青藏高原生态保护法》还停留在学习宣传阶段,未按照《西藏自治区人民代表大会常务委员会关于全面贯彻实施青藏高原生态保护法的决定》,采取有力有效措施,建立健全工作机制,协同推进青藏高原生态保护法的全面贯彻实施。

责任单位

革吉县人大办

验收时间

2025年12月23日

验收方式

资料验收

验收情况

经核查资料,该问题已完成整改,所提交资料齐全,现已达到整改要求,一致同意验收通过。

验收意见


牵头部门主要领导(签字)