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革吉县2019年第二季度环境监测结果

发布日期:2019-07-18     资料来源:      点击数:次    【字体: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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革吉县2019年第季度环境监测结果

县饮用水源地:革吉镇自来水厂水源地地下水质量均达到《地下水质量标准》(GB/T14848-2017)III类标准(砷除外)。(每季度监测一次)

县城空气质量达到《环境空气质量标准》(GB3095-2012)二级标准。(每季度监测一次)

4.5.6月份县地表水(国控监测断面)质量均达到《地表水环境质量标准》(GB3838-2002)III类标准以上(砷除外)。(每月监测一次)

我县农村环境质量试点监测(夏玛村(文布当桑乡)、多仁村、亚热乡夏玛村、亚热乡罗玛村、羌麦村、森布村、布贡村)中,环境空气质量均达到《环境空气质量标准》(GB3095-2012)级标准;地下水质量均达到《地下水质量标准》(GB/T14848-2017)Ⅲ类标准(砷除外)。(每季度监测一次)