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第二轮西藏自治区生态环境保护督察报告反馈意见(整改措施序号13-2)整改措施完成情况公示表

发布日期:2025-04-02     资料来源:      点击数:次    【字体: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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二轮西藏自治区生态环境保护督察报告反馈意见(整改措施序号13-2

整改措施完成情况公示表


反馈问题

革吉捌仟错盐湖项目建设过程中,未落实环评报告中明确环境保护措施,储卤池未按要求进行混凝土防渗处理,厂区未设置隔油池、沉淀池,水土保持措施落实不到位,未开展表土剥离并规范养护。

核查情况

属实

整改目标

督促企业按时完成生态环境问题整改,全面规范盐湖矿产资源开发建设行为。

整改措施

督促革吉县锂业开发有限公司(革吉县文布当桑乡罗玛村捌仟措盐矿)限期完成储卤池防渗治理,规范设置隔油池、沉淀池等环保设施;严格按照水土保持方案要求落实措施。

牵头单位

革吉县自然资源和林业草原局

责任人

亓安雷

联系电话

18142350611

整改主要工作及成效

革吉县自然资源和林业草原局20249安排2名工作人员,前往革吉县文布当桑乡罗玛村捌仟错进行开展巡护、排查工作,企业下达限期整改通知,要求完成储卤池防渗治理,并规范设置隔油池、沉淀池等环保设施。经现场核查,企业已按时完成储卤池的防渗处理,配套环保设施均按要求建设,有效防止了卤水渗漏与废水直排,降低对周边土壤和水体的污染风险革吉县自然资源和林业草原局2025221日安排2名工作人员到企业是否整到位。目前已完成相关整改工作。