革吉县关于县级行政规范性文件制定主体清单的公告
- 索引号:zf/2025-00123
- 发文字号:
- 发文机构:革吉县人民政府
- 名 称:革吉县关于县级行政规范性文件制定主体清单的公告
- 公文时效:
- 发布日期:2025-08-01
革吉县关于县级行政规范性文件制定主体清单的公告
为进一步做好本级行政规范性文件制定和监督管理工作,根据《西藏自治区行政规范性文件制定和备案监督管理办法》《西藏自治区行政规范性文件合法性审核工作规定(试行)》有关规定,经革吉县人民政府同意,现将革吉县本级行政规范性文件制定主体清单予以公布。
一、本级行政规范性文件制定主体清单(37个)
(一)县人民政府
革吉县人民政府
(二)乡镇人民政府
革吉镇人民政府
擦咔乡人民政府
文布当桑乡人民政府
雄巴乡人民政府
亚热乡人民政府
(三)县人民政府组成部门
革吉县人民政府办公室(行政审批和便民服务局)
革吉县发展改革和经信商务局(统计局、粮食和物资储备局、国防动员办公室、能源局、投资促进局、数据管理局)
革吉县教育局(体育局)
革吉县公安局
革吉县民政和退役军人事务局
革吉县司法局
革吉县财政局(政府国有资产监督管理委员会)
革吉县人力资源和社会保障局(医疗保障局)
革吉县自然资源和林业草原局
革吉县住房和城乡建设局(城市管理局)
革吉县交通运输局
革吉县农业农村和科技水利局(乡村振兴局)
革吉县文化和旅游局(文物局)
革吉县卫生健康委员会(疾病预防控制局)
革吉县应急管理局
革吉县审计局
革吉县市场监督管理局
革吉县质监站
革吉县项目管理中心
(四)其他部门
革吉县民族宗教事务局
革吉县信访局
革吉县档案局
革吉县国家保密局
革吉县密码管理局
革吉县广播电视局
革吉县新闻出版局
革吉县互联网信息办公室
革吉县政府新闻办公室
革吉县阿里地区生态环境局革吉分局
革吉县消防救援大队
国家税务总局革吉县税务局