革吉县自然资源和林业草原局重大行政执法 决定法制审核目录清单革吉县自然资源和林业草原局法治审核目录清单和

  • 索引号:gjzrzy/2026-00005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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  • 名 称:革吉县自然资源和林业草原局重大行政执法 决定法制审核目录清单革吉县自然资源和林业草原局法治审核目录清单和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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  • 发布日期:2026-09-22

革吉县自然资源和林业草原局重大行政执法

决定法制审核目录清单


一、总体说明

为严格规范自然资源和林业草原行政执法行为,全面落实重大行政执法决定法制审核制度,强化执法监督、防范执法风险、保障依法行政,依据《中华人民共和国行政处罚法》《中华人民共和国行政许可法》《中华人民共和国行政强制法》《中华人民共和国矿产资源法》《中华人民共和国草原法》《自然资源行政处罚办法》《林业行政处罚程序规定》等法律法规及上级行政执法制度相关要求,结合本局自然资源、林业、草原行政执法工作实际,制定本目录清单。

本清单适用于本局依法作出的行政处罚、行政许可、行政强制及其他重大行政执法决定的法制审核工作。凡列入本清单的行政执法事项,必须严格履行法制审核程序,经法制审核合格后方可作出正式执法决定;未经法制审核或者审核未通过的,不得作出重大行政执法决定。简易程序当场作出的行政执法决定不纳入本清单审核范围。

二、重大行政执法决定法制审核事项清单

(一)行政处罚类重大执法决定

1.审核适用情形:

(1)吊销许可证件、撤销行政许可的处罚决定;

(2)限制开展生产经营活动的行政处罚决定;

(3)涉嫌违法犯罪,需移送司法机关的案件处理决定;

(4)案件复杂、争议较大、涉及重大公共利益、社会影响较大的自然资源和林草领域的行政处罚,重点包含非法占地、非法采矿、越界开采、盗伐滥伐林木、非法采伐毁坏树木、破坏草原湿地、非法占用林地草地、非法猎捕交易野生动植物及制品、破坏生态公益林等违法案件处罚决定。

2.核心审核重点:

(1)执法主体资格、案件管辖权是否合法合规;

(2)违法事实认定是否清楚、证据链条是否完整确凿、取证程序是否规范;

(3)违法行为认定是否清楚,适用法律法规、规章条款是否正确;

(4)行政处罚裁量权适用是否合理,处罚幅度、裁量档次是否适当、公平公正;

(5)立案、调查、告知、申辩、听证等法定办案程序是否履行到位;

(6)执法文书制作、审批流程是否规范完备;

(7)案件是否达到刑事追诉标准,是否需要依法移送司法机关。

(二)行政许可类重大执法决定

1.审核适用情形:

(1)涉及重大公共利益、直接关系重大人身和财产权益的准予、不予行政许可决定;

(2)依法撤销、撤回、变更已生效的自然资源和林草行政许可决定,主要包括林地占用征收许可、草原征占用许可、林木采伐许可、矿业权出让延续变更征收许可、用地审批许可等相关许可事项;

(3)直接涉及申请人与第三人重大利益关系,且申请人、利害关系人依法提出听证申请的行政许可决定;

(4)对利害关系人合法利益、生态保护格局产生重大影响的各类行政许可决定。

2.核心审核重点:

(1)许可事项是否属于本局法定职权范围,审批权限是否合规;

(2)申请人提交的申请材料是否齐全、真实、合法、有效;

(3)事实认定清晰准确,适用法律、法规、政策依据是否准确;

(4)受理、审查、公示、听证、审批等法定程序是否完整规范;

(5)准予许可、不予许可、撤销及撤回许可的事实理由和法律依据是否充分、适当。

(三)行政强制类重大执法决定

1.审核适用情形:

(1)查封、扣押涉案价值较大的土地、林木、草原、设备、设施及其他涉案财物的强制措施;

(2)依法作出强制拆除违法建筑、恢复土地原状、恢复林地草原植被、整改生态破坏问题等代履行决定;

(3)长期查封、扣押涉案财物,涉及行政相对人重大财产权益的行政强制措施;

(4)依法申请人民法院强制执行的各类执法决定。

2.核心审核重点:

(1)行政强制实施主体、法定权限是否合法;

(2)强制对象认定准确,违法事实、执法依据是否清楚充分;

(3)适用行政强制相关法律法规是否准确规范;

(4)审批、告知、催告、听证等法定程序是否全面落实;

(5)申请法院强制执行的材料是否齐全、流程是否合规。

(四)其他重大行政执法决定

1.审核适用情形:

(1)涉及国家利益、重大社会公共利益,社会关注度高、舆情风险大,可能引发信访维稳、群体性事件的行政执法决定;

(2)依法变更、撤销、解除已经生效的行政执法处理决定;

(3)上级部门交办、督办、挂牌的重大疑难案件处理决定;

(4)法治审核机构认定需要开展法治审核的其他重大行政

执法事项。

2.核心审核重点:

(1)案件事实认定、法律政策适用的合法性、准确性;

(2)执法全过程程序的合规性、完整性;

(3)执法决定的社会分险、维稳舆情分险评估情况;

(4)最终处理意见的合法性、合理性、适当性。

三、配套使用规则

1.动态调整规则。本清单设定的金额、情形标准为试用标准,本局可根据辖区经济社会发展、执法案件体量、上级最新文件要求,适时调整审核标准和事项范围,调整后及时公示备案。

2.兜底审核规则。案件金额、情形虽未达到清单列明标准,但案情疑难复杂、存在重大法律争议、存在重大舆情和维稳风险的,办案机构应当主动报送法制审核,做到应审尽审。

3.审核启动流程。办案机构完成案件调查、形成初步处理意见后,整理全部案卷材料,统一移送本局法制审核机构开展专项法制审核,法制审核机构出具书面审核意见书。

4.异议复核规则。办案机构对法制审核意见存在异议的,可向法制审核机构申请复核,由法制审核机构结合案件事实和法律依据出具最终复核意见。

5.档案归档规则。法制审核意见书、复核材料作为执法案卷

必备附件,全程随案归档,统一留存备查,确保执法全过程可追

溯、可监督。



革吉县自然资源和林业草原局  

  2026年9月7日         

革吉县自然资源和林业草原局法治审核目录清单
序号执法类别重大行政执法决定事项审核重点备注
1行政处罚(1)直接关系当事人或者第三人重大权益,经过听证程序的;
(2)吊销许可证件、撤销行政许可的处罚决定;
(3)限制开展生产经营活动的行政处罚决定;
(4)涉嫌违法犯罪,需移送司法机关的案件处理决定;
(5)案情复杂、争议较大、涉及重大公共利益、社会影响较大的自然资源和林草领域行政处罚,重点包含非法占地、非法采矿、越界开采、盗伐滥伐林木、非法采伐毁坏树木、破坏草原湿地、非法占用林地草地、非法猎捕交易野生动植物及制品、破坏生态公益林等违法案件处罚决定。
1.执法主体、管辖权限是否合法;
2.
违法事实是否清楚、证据是否确凿充分;
3.
定性是否准确,适用法律、法规、规章是否正确;
4.
自由裁量适用是否合理,处罚幅度是否适当;
5.
办案程序、告知、听证权利履行是否到位;
6.
文书制作是否规范;
7.
是否应当移送司法机关

2行政许可1.涉及重大公共利益、直接关系重大人身财产权益的准予、不予行政许可决定;
2.
撤销、撤回、变更已生效的自然资源、林草行政许可(林地占用征收许可、草原征占用许可、采伐许可、矿业权相关许可等);
3.
直接涉及申请人与他人之间重大利益关系,且申请人、利害关系人提出听证申请的行政许可决定;
4.
对利害关系人权益产生重大影响的行政许可
1.许可事项是否属于本局职权范围;
2.
申请材料是否齐全、真实有效;
3.
认定事实、适用法律依据是否准确;
4.
程序是否合法,听证、公示等程序是否落实;
5.
准予/不予、撤销、撤回许可理由是否充分

3行政强制1.查封、扣押涉案价值较大的设施、设备、财物;
2.
依法作出强制拆除、恢复植被、恢复土地原状等代履行决定;
3.
较长时间查封扣押,或者涉及重大财产权益的行政强制措施;
4.
申请人民法院强制执行的决定
1.实施主体、权限是否合法;
2.
强制对象、事实依据是否清楚;
3.
适用法律是否正确;
4.
强制措施程序、审批、告知是否合规;
5.
申请强制执行材料是否完备

4其他重大执法决定1.涉及重大国家利益、社会公共利益,社会关注度高,可能引发信访、舆情风险的行政执法决定;
2.
变更、解除已经生效的行政执法决定;
3.
上级交办、督办的重大案件处理决定;
4.
法制审核机构认为应当开展法制审核的其他行政执法决定
1.事实认定、法律适用;
2.
程序合规性;
3.
社会风险评估情况;
4.
处理意见合法性、合理性